辽宁东北物流城被指造假欺诈 商户诉讼遭遇多个假文书

发布时间:2018/8/6 10:26:11

近日,本网接到辽宁铁岭东北物流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物流城’)商户——辽宁海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国际’)负责人张平女士反映,东北物流城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租赁合同书上造假,欺诈商户入驻。在城区广告位管理使用及收费上谎报瞒报,骗取政府政策补贴。在履行与商户签订的合约服务条款上推诿扯皮,屡屡食言。在租后服务责任担当和纠纷处理上,通过不正当手段与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伪造行政文书,通过向法院提供不实应诉证据等多种不正当方式,推卸责任。在东北物流城工程质量验收、备案环节,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乱作为,弄虚作假,人为设置司法机关取证阻力,整个事件疑点重重。最终导致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不公,造成商户经济利益受损数百万元。

根据张平所反映情况,以及查阅其提供的大量的第一手原始合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印发、出具的行政文书资料。本网梳理出东北物流城在租后服务方面存在的不合常规,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多处违规、甚至违法的重重问题,并追问以下七个真相。

一问:东北物流城工程质量不合格为何公开招商招租?租赁合同条款与租后服务提供事实不符,违反合约承诺,是否存在合同欺诈?

据张平反映,作为铁岭市的招商引资企业,2013年1月31日,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她代表铁岭美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后来新起执照为辽宁海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铁岭东北物流城有限公司签订《东北物流城鸟巢D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0年。

2013年11月,海鑫国际正式入驻东北物流城。但进入冬季后,发现公司所租住区域供暖出现严重问题,室内温度严重偏低,完全未达到合同中约定的“T9换热站出水温度不低于50度”,温度长期平均只能够达到30度左右,无法正常营业。甚至在海鑫国际组织举办展会期间,因供暖、消防系统等工程质量问题中断供暖5天半,导致其红酒库房受损,客商提前撤场并拒付展费,造成海鑫国际直接经济损失174万元。

为确保公司业务能够正常运营,人员能够正常办公,海鑫国际在与东北物流城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只得寻求专业维修机构进行维修,累计自费763376元对14个项目进行维修处理后,才勉强保障企业员工过冬取暖。

除此,张平还反映,当时签约时,租赁合同条款显示,东北物流城会在政府优惠期内为海鑫国际免费提供2个户外广告位(含擎天柱),240个灯杆广告位,用于海鑫国际作为企业品牌及业务宣传。而事实上,东北物流城并未提供该项服务,却一边享受政府补贴,一边另行出租给其他公司并从中获取收益,造成海鑫国际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张平说,东北物流城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承诺,海鑫国际进驻物流城后,东北物流城不在铁岭市范围内与其他个人、企业合作或自己经营汽车销售。但事实上,东北物流城出尔反尔,违反合同约定,与祥裕公司合作经营汽车销售业务,致使海鑫国际业务开展受到严重影响,销售业绩严重下滑,直接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之巨。

二问:铁岭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签发的《质量监督报告书》是否真实合法?东北物流城是否涉嫌通过不正当手段蓄意骗取质检报告书?质检报告书签发人是否存在失察渎职之嫌?

东北物流城消防、供暖系统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后,在海鑫国际与其就维修问题多次交涉中,东北物流城始终予以否认,并向海鑫国际出具了由铁岭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发的《辽宁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书》。印发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该份报告书显示,东北物流城地热系统工程、地下保温系统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事实上,东北物流城整体工程根本就没有做过这两项系统工程。

更让人费解的就是东北物流城工程质量的竣工验收备案、质量监督报告、房权证的获得流程存在多处疑点,涉嫌蓄意骗取、失察签批。通过调阅资料发现,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2016年2月15日、3月30日先后两次就张凯对东北物流城工程质量问题的反映举报情进行回复,认为,张凯反映东北物流城工程质量以及地热铺设、地下保温系统工程问题基本属实。确认,东北物流城地热系统工程、地下保温系统工程均没有按照工程图纸和规范施工要求完成,并责令东北物流城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经监理单位签字后,报市住建委调查组。包括2016年7月4日,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东北物流城下达的《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001号),也认为张凯反映的东北物流城鸟巢馆D馆确实存在工程质量问题,东北物流城的行为违反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存在在建设中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行为,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图为2015年12月17日,受海鑫国际委托,辽宁科技大学对海鑫国际租赁东北物流城商用区域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及结论。

对此系列问题,张平认为,既然东北物流城始终否认其工程质量并不存在问题,也有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房权证为证。那么,既然工程质量没有问题,铁岭市住建委为何要向东北物流城下达城建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既然铁岭市住建委联合调查组调查结论认定东北物流城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么,铁岭市住建委向东北物流城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又是怎么回事?东北物流城是通过什么手段什么行为骗取到的这些批文和证明的?这其中究竟是谁,是哪个部门在造假在说谎?什么原因致使铁岭市住建委多个部门间出具的行政文书自相矛盾?这一个个行政公文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这一份份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却又盖着鲜红印章的行政公文又是如何炮制出来的?铁岭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及有关领导对这些文书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三问:东北物流城提供的给质监站验收承诺有没有造假?是不是存在工程质量未经验收就公开招租招商?

张平认为,东北物流城在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合法程序的工程质量验收,就开始公开招租招商,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和商业欺诈行为。

张平说,如果东北物流城是合法合规的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才有的招租招商行为,为什么要给铁岭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写出承诺书?而且承诺的事在未通过验收合格前,部分市场区间绝不投入使用?而事实上,为什么东北物流城C/D馆、F区和G区市场迄今为止尚未经过合法合规的工程质量验收,却已经招商招租众多商户入驻?而铁岭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什么又会在并为履行验收程序的情况下给东北物流城出具了验收报告?作为时任质监站站长的聂峰,又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在验收报告上签的字?让一份子虚乌有的并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行政文书顺利印发?

同时,为什么东北物流城给岭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承诺书既然是复印件,必然有原件存在。但为什么海鑫国际与东北物流城对簿公堂几年来,这份至关重要的文件原件为什么始终没有被成功取证拿出来示众?

四问:行政主管部门的红头文件在东北物流城面前为何“令箭变鸡毛”?

海鑫国际与东北物流城之间的维权指证战展开后,海鑫国际负责人张平及另一位负责人张凯,多次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寻求问题解决办法,合法维权。

2016年2月15日,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接到张凯举报后高度重视,责成科技质量安全科、勘察设计管理科、质监站、审图办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通过调查,认为,张凯反映东北物流城工程质量问题基本属实。并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东北物流城就“鸟巢馆内没有铺设地热”等问题在2016年4月30日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经监理单位签字后,报市住建委调查组。

2016年3月30日,张凯收到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东北物流城建材大世界C\D馆工程质量问题的回复》。回复认为,确认,东北物流城地热系统工程、地下保温系统工程均没有按照工程图纸和规范施工要求完成,并责令东北物流城于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然而,东北物流城竟然对这份行政公文置若罔闻,我形我素,视严肃政令如一张白纸,视令箭如鸡毛,时至今日,并没有以诚信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感,按照要求也并未在限期时间内进行整改。而是消极对待,未予重视。

五问:铁岭市住建委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何只处理不处罚?为何决定书印发后又进行撤销?

2016年7月4日,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东北物流城下达《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001号),认为张凯反映的东北物流城鸟巢馆D馆工程质量问题,其行为违反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存在在建设中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行为,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法律法规,决定对东北物流城罚款20万元,并责令改正。

但令人倍感蹊跷的是,2017年7月14日,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却印发了《关于撤销物流城D馆工程‘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铁市住建发2017第184号)。称,“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6年7月4日做出的物流城D馆工程‘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不符合《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管理规定》的工程质量投诉期限,即工程质量投诉应在工程保修期内,该工程质量投诉日为2016年2月5日,工程竣工日2010年12月15日。超出投诉处理期限。决定撤销由海鑫汽车城提交法院的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海鑫汽车城反应的工程质量问题,我委书面告知投诉人,走法律程序解决”。

“先不说住建委作为一级国家行政机关,为什么会撤销原先的处罚决定书。单就从印发处罚决定到撤销决定,这一年间,东北物流城作为涉事方,既未按照限期整改,也并未实缴罚金。这件事既不符合常理常规,也不符合国家行政机关行文原则。这个做法至今我都难以理解,也足以令每个人不解。这其中真相究竟谁能说清楚?”张平说。

六问:司法机关取证东北物流城给铁岭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承诺函原件为何遭遇阻力五年多时间未果?

据张平讲述,自与东北物流城发生租后纠纷一事进入法律诉讼程序至今5年多时间来,关乎法院公正判决以及她个人胜诉败诉的关键性证据材料就是这份承诺书。“为了取证这份承诺函原件,我们可以说是阻力重重。就连司法机关到铁岭市住建委也没有拿出来这份原件。我想问的是,一份普通的行政文书,从住建委取证出来为何会比登天还难?住建委究竟有什么难言之隐迟迟不予提供?为什么会有工作人员私下直言说,要想取证成功,必须铁岭市政府同意?甚至有人说,我不敢给你们出证,除非我不想在单位干了!”张平说。

七问:东北物流城工程质量问题背后究竟有多少只黑手?是谁干扰了法院判决的正确办案?多个加盖大红印章且不合常规的真假行政文书又是如何得以顺利印发?

据张平讲述,自与东北物流城发生租后纠纷5年来,自海鑫国际与东北物流城对博公堂3年来,维权、起诉、取证过程经历了难以计数的阻力和费解,遭遇了太多的不公,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大量真实、有效、原始的证据面前,却总是被一次次被推翻,被不采纳,被一份份连当事人都难圆其说的判决依据文书所黑白颠倒,我们真的不知道东北物流城工程质量问题背后有多少只黑手在帮着掩盖真相?又是谁的授意或者暗示干扰了法院的公正判决?一个个经不起推敲却又加盖着代表政府行政机关和主管职能机构公信力、权威性和严肃性的行政公文,又是如何草率或者不负责任的出路的?真真假假的行政文书又是出自谁的手?”张平说。

张平表示,对于海鑫国际和东北物流城之间因为租后服务引发的纠纷,以及经济损失赔偿,已经不是她所关注的重点和核心。目前,她所关注的是像她一样多个进驻东北物流城的商户,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正常维权?商户们所蒙受的经济损失如何解决?当地政府又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和举措为外来企业以及本土企业创造一个优质的招商引资服务环境?如何通过扎实有效地走好走活东北物流城这盘棋,吸引更多优质品牌企业进驻铁岭,进驻辽宁,并真正使其真正成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全新引擎和助推器,让更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